房产不过户公证没有法律效力。公证只对房子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房子变更、转让还是以办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若产权人与出卖方发生产权纠纷时,由于缺乏登记程序,所有权效力将无法确定,因而自身权益将有可能受到损害。
1、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
由于房屋整体处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
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
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1、办理过户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产局提交申请。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3、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