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案件中,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合伙企业中出资,另一方非合伙人,双方协商一致将企业财产转让给对方时,根据情况处理:一、其他合伙人同意者,该配偶成为合伙人;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但行使优先受让权者,可分割转让所得;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但同意退还部分财产者,可分割退还财产;四、其他合伙人不同意退让财产者,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成为合伙人。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问题?
离婚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首先,要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和比例,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确定。其次,在合伙企业中,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出资,应当明确约定其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属于共同财产,应根据比例划分权益;若属于个人财产,应尊重其个人权益。此外,还需考虑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可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离婚案件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定财产性质及比例后,应明确个人出资是否共同财产。遵循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规定,保护合法权益。通过协商、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维护双方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