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根据诈骗金额的不同,划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等级。对于诈骗金额在20万元的案件,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此外,还明确了重处情形,包括首要分子、惯犯、诈骗法人或组织急需生产资料、诈骗救灾款物等情况。对于以上情形,将加重刑罚10%。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拓展延伸
经济犯罪刑罚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犯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刑罚。具体的刑罚种类和程度会因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主体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职务侵占、行贿、非法经营等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些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形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因此,对于经济犯罪的刑罚,需要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以便更加准确地了解其具体规定。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构成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于诈骗金额为20万元的犯罪行为,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此外,根据重处情形规定,若犯罪行为涉及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惯犯或流窜作案且危害严重、诈骗法人或其他组织急需的生产资料、挥霍财物致使无法返还等情形,将加重刑罚10%。对于经济犯罪行为,刑罚种类和程度将根据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确定。因此,对经济犯罪刑罚的了解需要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8194;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