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的退还问题:如果彩礼不符合规定,一方要求返还彩礼,不予支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根据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合理确定。离婚后,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不返还彩礼。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应以两年以上为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返还彩礼。
法律分析
一、在什么情况下彩礼钱可以不退
不符合规定,一方要求返还彩礼,不予支持。此外,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规定,应当有限制性的解释。这种情况是指一方在婚前举债,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偿还债务,或者婚前用家庭财产支付,婚后又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生活困难”的认定,应以彩礼数额、支付人的收入来源、当地生活水平为依据。目前,可根据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合理确定。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是,如果一方同居两年以上并生育子女或订婚礼物已用于日常生活,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订婚礼物的支持。
二、如果离婚了可以退彩礼不
彩礼返还的条件: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夫妻俩离婚后女方以什么理由不退彩礼
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民法典》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彩礼返还的条件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然而,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一般情况下不应返还彩礼。对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情况,一般需要达到两年以上才能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彩礼的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