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的处罚和立案标准:犯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的可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单位犯罪需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也进行处罚。虚开发票涉及金额、次数或其他严重情节可立案追诉。虚开发票行为泛滥,对税收、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还助长贪污、洗钱等违法行为,败坏社会风气。
法律分析
一、虚开发票罪既遂如何处罚
1、犯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对行为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若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则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若是单位犯虚开发票罪,除了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同时还要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两款规定进行处罚。
下列开具普通发票情形一般不宜认定为“虚开发票”:
(一)个人因发生实际业务而让开票人开具发票,个人没有逃税,也不知开票人等其他相关方有逃税目的或行为的;
(二)个人没有发生实际业务,但本人系为逃税以外目的而让开票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且未入账使用的,或者受票人系为逃税以外目的要求个人提供虚开的发票且未入账使用的;
(三)其他不宜认定为“虚开发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虚开《刑法》第20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虚开发票的行为泛滥,不仅直接诱发逃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还为财务造假、贪污贿赂、挥霍公款、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条件,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并滋生各类腐败现象,败坏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结语
虚开发票罪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其应予以严厉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犯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可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虚开发票罪的情况,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要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虚开发票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滋生各类腐败现象,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虚开发票罪行必须严肃追究,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