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无法作为原告或被告起诉,但如果公司注销后仍有财产,可以向剩余资产的股东提起诉讼,尤其是在涉及损害赔偿的情况下。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通常公司注销是因为资金问题。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注销谁为被告
公司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丧失了诉讼主体资格,不能再做原告或被告了。《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二、民事诉讼种的被告是什么
是相对于原告来说的,即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个人或单位(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三、公司注销后如何起诉
1.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被告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公司注销了之后,这个公司就不复存在了,那么被告也是不存在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这种写作是不会被受理的。
2.不过也并不是所有的注销情况都没有办法进行起诉了,如果是公司注销之后还有财产的,剩余的财产归于股东,所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向拥有剩余资产的股东来起诉。
3.因为通常来讲,如果向公司进行起诉的话,一定是提起一些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想索要一定的资金,如果公司注销之后仍然拥有资金的话,受理这个案件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讲,公司注销都是因为资金流转出现的问题,本身已经没有钱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做。
结语
公司注销后,由于公司法定主体资格消失,公司将失去诉讼主体资格,无法再成为原告或被告。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前需依法清算并注销,此时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若未依法清算而被注销,则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当事人。作为被告,指明侵犯原告利益并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单位(法人),需接受法院的传唤应诉。在公司注销后提起诉讼时,需要确保被告实际存在。若公司注销后仍有财产存在,剩余财产归股东所有,因此可以向拥有剩余资产的股东提起诉讼。然而,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是因为资金流转问题,若公司已没有资金,受理此类案件可能性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