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中介签了合同,如果中介获得委托人的委托授权,并且该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如果中介未获得委托授权,委托人也未追认该合同的,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一、居间合同的报酬有限制吗
居间合同的报酬没有限制,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中介费用是指什么
中介费用是指中介合同发生的费用。中介作为一种中介形式,其目的是将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起来,促进交易后获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什么样的中介,中介都不是委托的代理人,而只是双方介绍协助的中介。中介必须有两个要求才能获得报酬:
1、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的成立与中介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有义务支付报酬。关于中介费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限度,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协议来决定的,但公平交易的原则要求中介的收入应该与中介的支付相对应,适度,如果当事人觉得太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度调整。
三、居间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