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预收一年物业费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物业管理费在前期物业管理时期,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物业管理区的设施设备、配套完善程度,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评定服务等级,物价部门根据服务等级批准一个收费标准。
1、违规收费
物业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而有些物业公司会出现乱收费的情况,要是这种情况,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一般来说,业主与物业公司都有签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执行合同约定,那么业主有权投诉物业公司。
2、新房未接房
物业费收取需要按照购房者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购买的是新房,物业费收取是从交接房屋后开始的。如果买了房屋一直没有交接入住,这种情况可以根据规定来缴纳,物业服务费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买的是二手房,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千万不能忘记物业费的交接,物业费应该从房屋过户后开始计算。买卖双方应该针对物业费、水电气费这些在交易时就协商清楚,如果没有协商清楚,造成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但如果双方协商约定由前房主缴纳,业主可拒交。
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前提是必须获得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要是物业公司未获得批准,业主就不需要交物业费,因此业主在交物业费时可以查询物业公司是否具备这些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