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学生签署就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就业率,但学生完全可以毕业前不签署,以保障自身权益。签署就业协议涉及就业状况、档案归属和报到地址等问题,如果学生做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学校不负责。此外,学校会要求学生填写一个单子,确认档案的打回地,默认为户籍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场,但学生可以选择其他地方。
法律分析
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校都会在毕业前告诉学生这个东西不重要,随便找个单位盖个章就可以了,对个人没有影响。但是同时,遇到不愿意签书的,学校又会不停的吓唬你们,说你们不签他们就会扣你毕业证啊,学位证啊,不给办档案手续啊等等,你想想,若这个东西不重要,他们那么紧什么所以不要理学校的屁话。书原先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的,因为很多学生在毕业之前就找到了单位,而没有毕业证一般单位都无法跟你们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又需要有正规的劳动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保障学生的东西。对于学校来说,他要你们签就是为了一个东西:学校的一次就业率。就业率高了下年招生就好宣传,就业率低到一定程度甚至会被教育部门撤销他招生的资格,所以他们都想违规操作,吓唬学生叫学生作假。其实,学生完全可以毕业前不签就业协议!这也是为了保障学生们的正当权益。因为根本不是盖个章这么简单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你的就业状况和档案归属,还有报到地址问题。如果你做了假,后续的问题就是学生自己要承担的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三:不签就业协议,学校在毕业之前会询问你要求你填写一个单子确认你档案的打回地,一般默认为你户籍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场。若你选择了其他地方则打回你选定的地方。
结语
毕业前学校对就业协议的态度矛盾,一方面说不重要,另一方面威胁学生必须签署。其实,学生完全可以不签协议,以保护自身权益。签署协议不仅关乎就业状况和档案归属,还可能导致后续问题。学校追求就业率,但学生需明智选择,不被吓唬。毕业前填写档案归属单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地方,权衡后做出决定。保护自己的利益,不随意盖章,是明智之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