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原告有什么权利?

2024-08-30 21:50:28

法律分析:诉讼中原告的权利:

1、起诉权;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提供证据和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

4、申请回避权;

5、补充变更诉讼请求权;

6、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权利;

7、申请强制执行权;

8、申请撤诉权;

9、上诉权;

10、申请查阅补正庭审笔录权。

民事诉讼中原告败诉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主体不适应。原告不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其所诉讼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

2、告错了对象。如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是被告的职务行为,而起诉被告个人等;

3、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不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诉讼权,却又不依法主张权利,未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

4、管辖错误。如把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诉讼等;

5、举证不能。原告不能举证或所举证据不合法或存在重大瑕疵不被法院采信;

6、索赔过高。一些侵权案件,原告索赔金额过高明显超出实际损失,损失大量诉讼费用;

7、合同无效。因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自身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