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诉讼中原告的权利:
1、起诉权;
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3、提供证据和申请证据保全的权利;
4、申请回避权;
5、补充变更诉讼请求权;
6、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的权利;
7、申请强制执行权;
8、申请撤诉权;
9、上诉权;
10、申请查阅补正庭审笔录权。
民事诉讼中原告败诉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主体不适应。原告不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其所诉讼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
2、告错了对象。如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是被告的职务行为,而起诉被告个人等;
3、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不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诉讼权,却又不依法主张权利,未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
4、管辖错误。如把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诉讼等;
5、举证不能。原告不能举证或所举证据不合法或存在重大瑕疵不被法院采信;
6、索赔过高。一些侵权案件,原告索赔金额过高明显超出实际损失,损失大量诉讼费用;
7、合同无效。因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自身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