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会上失信名单吗

2024-08-30 21:49:14

法律分析:

应该不会受影响,不过区分不同的情况。

一是,贷款逾期后,银行在向借款人追讨贷款的时间用了多久,或者说逾期的时间是多久。短时间的逾期,银行会先向借款人追讨贷款本金和利息,而不是马上就向担保人追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征信是不受影响的。

二是,贷款逾期较久,银行在向借款人追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借款人明确表示还不了,或者无资金用于还款,这时候,银行就会根据担保合同向担保人追讨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担保人已经收到银行的催还贷款本息通知书了,但是没有理睬或者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替借款人偿还,那么银行就会将贷款逾期情况上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这样的话,借款人、担保人的征信都会收到影响。

最后,如果不放心,可以自己到人民银行或者人民银行官网去查询一下征信,这样最放心

贷款逾期多久上征信,会不会直接上黑名单

具体要看贷款机构的上传时间。

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若在招行申请贷款/信用卡业务,我行也不会对使用记录做出任何不良的评价,只是如实的反馈历史使用记录,不加任何主观判断。若已经产生不良征信,且记录没有疑问,只能是后续保证良好的还款习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