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如果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应如何避免承担还款责任呢?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举个例子,有人找你借款30万,我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而且你又无过错时,我和借款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如果你跟我都有过错,那么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15万。如果因借款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我又无过错的情况下,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有过错,应当赔偿责任不应超过10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