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什么罪行

2024-08-30 21:48:19

辱骂他人是一种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具体分析如下: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2、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构成诽谤罪;

3、在公共场所没有指定目标的谩骂,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侮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侮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侮辱罪。

二、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

综上所述,在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也可能受到惩罚。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应当指出的是,一般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了民事侵权责任。

一、员工诽谤公司寻衅滋事应该怎么办?

公司可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