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2024-08-30 21:47:14

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再申请劳动仲裁,否则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依法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仲裁时效即丧失胜诉权。就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只要当事人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书送达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不应当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并对其实体进行了裁决,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对仲裁时效为60天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劳动争议仲裁也就形同虚设。所以,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即丧失了胜诉权。

三、劳动争议仲裁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四、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