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作为原告主张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直接体现,必须说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录其姓名、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最好在起诉书中注明联系方式,确保法院能够准确通知双方及时参与诉讼;
2、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可以清楚地陈述上诉中的基本事实,语言应尽可能简洁,并将销售合同纠纷的发生情况和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清楚,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具体来说,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时,要逐项列出编号;
3、证据目录和证据来源,立案时可提交证据复印件,开庭审理时可提交证据原件,供法院质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