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被侵犯如何处理

2024-08-30 21:44:14

肖像权侵犯可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否则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应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分析

被他人侵犯肖像权的首先可以通过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提出诉求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要求予以赔偿损失都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拓展延伸

肖像权保护的法律措施及应对策略

肖像权是个人的重要权益之一,保护肖像权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维护个人的肖像权,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策略。首先,个人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或版权来保护自己的肖像权。此外,如果发现肖像权被侵犯,个人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起诉侵权行为,要求停止侵犯并获得赔偿。此外,个人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更多维权的方法和策略。维护肖像权的过程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合法手段和专业支持,个人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肖像权。

结语

保护肖像权是个人的合法权益,当遭受侵害时,可以通过私下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为了保护肖像权,个人还可以注册商标或版权,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多维权方法。尽管维护肖像权可能面临挑战,但通过合法手段和专业支持,个人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