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判断交通事故是否算作工伤需满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三点要求。上下班时间包括加班,合理路线指常规路线,伤害需由交通事故造成,非本人责任。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摔倒,满足以上三点,即便是自身疏忽,也可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应尽快保护现场、报警,并取得交警认定书作为凭据。
法律分析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同时符合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这三点规定,才能够以此判定是工伤。
第一点: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上下班”。因为与上下班有关的时间点(包括加班时间)也可以被视为合理的时间。如何理解一条合理的路线?这些路线通常是指常规会走的路线,包括员工从公司回家、到父母的家。接孩子的路线。
第二点:伤害必须是由城市交通轨道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才算是工伤。该句子就是包括机动车或者是非机动车对员工造成的伤害才算是达到工伤的条件。如果是自己摔倒了,因此与交通事故无关,因此不算是工伤。
第三点:事故应该是“非本人责任”。对这一点的理解应与前两点结合起来。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员工本人造成的,则交通事故中的伤害不视为工伤,反之亦然。
上班途中意外跌倒受伤主要是由于自身的疏忽或某些自然因素造成的。
它不是由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或火车引起的,因此不能视为工伤。
如果以此为理由向公司索要赔偿,是拿不到任何赔偿款的。尽管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由湿滑的道路引起的摔伤,符合了合理时间的合理路径的要求,但它不符合第二点非本人主要责任,第三点交通事故造成,因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
交通事故导致摔倒并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属于工伤。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摔倒,只要满足以上三个要点,那么即便是职工因单方事故自己摔倒,也属于是被迫造成,可被认定为工伤。在此职工还应特别要注意,如职工在上下班摔倒,应尽快保护现场,同时报警,并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则认定书,以此作为非本人主要以上原因的有效凭据。
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还需要进行是否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并且是否不是本人的主要责任进行认定,必须是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上下班,伤害必须是由城市交通轨道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事故应该是非本人责任。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判定是否为工伤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只有在满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摔倒受伤,即使是因为自身疏忽或自然因素造成的,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前提是满足以上三个要点。在此,员工应尽快保护现场、报警,并要求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有效凭据。需要强调的是,交通事故是否算作工伤还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上下班,并且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