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死刑罪名

2024-08-30 21:42:59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生效,现在共有46个罪名可以判处死刑。这些罪名分别属于七个章节,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这些罪名涵盖了背叛国家、放火、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修正案九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法律分析

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之后,能够判处死刑的罪名有46个,分别是: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8、放火罪

9、决水罪

10、爆炸罪

11、投毒罪

12、投放危险物质罪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4、破坏电力设备罪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

24、故意杀人罪

25、故意伤害罪

26、强奸罪

27、绑架罪

28、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个)

29、抢劫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个)

30、暴动越狱罪

31、聚众持械劫狱罪

3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3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4、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2个)

35、贪污罪

36、受贿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

37、战时违抗命令罪

38、隐瞒、谎报军情罪

39、拒传、假传军令罪

40、投降罪

41、战时临阵脱逃罪

42、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43、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45、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46、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结语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生效,现在判处死刑的罪名共有46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罪、资敌罪等。此外还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这些罪名的设立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三章刑罚第五节死刑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