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仲裁,是指在房产纠纷中,当事人向仲裁机构寻求救济,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属于社会救济。房屋仲裁的范围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所有权纠纷、房屋使用权纠纷、房屋修缮纠纷等房屋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房地产纠纷,不属于可仲裁范围。
法律依据: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