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把阁楼面积纳入建筑规划,因此业主不能办理相关的产权证。阁楼法律意义上是属于房产权拥有者的,拆迁补偿要看当地政策,首先面积计算规范有2个:
其实一个是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工程用的,适用于立项、科研、规划、施工;
而另一个是房产测量规范规定超过2.2米以上计面积,否则不计,阁楼就是楼房的空间比较高,在中间再重新制作一层阁楼楼板,阁楼即指位于房屋坡屋顶下部的房间。
事实上,阁楼主要是为了解决东北地区顶层屋面漏水问题而设计的结构,它并不属于正常的房产结构,房屋产权证上根本没有计入阁楼和露台的面积。
购买房屋属于跃层,产权面积可以计,亦可以不计,以所签合同为主,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这些没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的阁楼就是非法建筑,销售这种非法建筑的行为也是非法行为。
阁楼和地下室,一般属于购买商品房,开发商送的,是一种促销手段。阁楼和地下室之类,是没有在房管备案审批的,也就没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对于没有产权证明的建筑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即使签了买卖协议,对于第三方也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1、阁楼不具有产权证明,所以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在法律看,属于无效合同。
2、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阁楼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所以其拆迁补偿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
3、由于阁楼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对商品房的统一管理范围内,这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无法有效维护权利。
4、开发资金和建筑质量一般是需要银行和政府进行监管的,而阁楼在这方面比较薄弱,几乎没有得力的监管机构,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