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2024-08-30 21:39:11

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则需要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立案带责任保证。

一、借款人有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有钱不还的,如果担保人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可以行使抗辩权,在借款人履行后再履行;担保人还可以向债权人提供借款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贷合同中保证条款有效吗

借贷合同中保证条款有效,当事人为他人提供保证的,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务担保人有哪些?债务担保人的责任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主要依靠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默认为法律规定的范围。

4、债权转移后的担保责任。债权转移就意味着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的对象发生变化,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