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海淘不违法,因为他们不纳税,所以海关要查处。2014年8月1日,中国《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根据该新规,个人或企业参与跨境交易,需向海关部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申报清单》。这一规定可能迫使建立的这种个人企业退出该产业,而包括阿里巴巴与京东在内的大型且容易监管的“海淘”服务平台或将获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