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应根据伤残程度,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承担。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需符合相关标准。停工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不合理赔偿,可向劳动部门起诉维权。工伤赔偿标准需根据伤残程度和具体项目确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的前提。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分析
一、工伤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工伤没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要根据实际的伤残程度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未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的办起诉维权。
二、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是什么?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工作性的伤害,那么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工伤的认定,并且完成工伤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最终的确定赔偿的标准,通常状况之下赔偿是需要结合伤害的程度来确定的。当然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赔偿。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应根据实际伤残程度进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时,所有费用由单位承担。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停工期间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如单位不合理赔偿,可向劳动部门起诉维权。工伤赔偿标准需根据伤残程度确定。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