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后能请求赔偿吗?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定罪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两种方式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一是在刑事案件未判决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是在法院已判决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两高》解释,诈骗金额在一定范围内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也对诈骗罪的刑罚做出了规定。
法律分析
被诈骗后能请求赔偿吗
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
在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1、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判决的,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
2、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的,则被害人应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2023年遭受诈骗后,如何有效维权并寻求合理赔偿?
在2023年遭受诈骗后,要有效维权并寻求合理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立即报案,向当地警方提供详细信息,并取得案件号码。其次,保留所有与诈骗相关的证据,包括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第三,与您的银行或支付平台联系,通知他们发生了诈骗,并要求冻结相关账户。第四,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并制定维权策略。第五,根据当地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参与相关调解机构。最后,与诈骗所涉及的第三方进行谈判,争取合理的赔偿。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建议,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细节来确定。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您情况的具体建议。
结语
诈骗后,您有权请求赔偿。根据刑事案件的定罪情况,您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具体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刑事案件未判决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二是在法院已经判决的情况下,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请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如《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了解更多细节。为有效维权,请及时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以制定维权策略。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程序和案件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