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算作侵犯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典》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二、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别人的肖像。侵犯肖像权当事人有权利请求侵犯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肖像权,恢复原状,对其进行损害赔偿。如果没有造成物质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费用,造成物质损失的,除了要求侵害方赔偿精神损害费用外,还需要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脸挡住了还能被投诉肖像权吗
关键要看从图片中能否辨识出是某个特定的人的肖像,如果辨识不出,那么就难以认定为侵犯肖像权。肖像权中的肖像在于“像”,认为仅仅是指面容、五官的形象、“面子”。这是不准确的。肖像之像,不能仅仅指的是“五官”、“面子”,而是指的自然人外貌形象在物质载体上的再现,当然主要是指人的面部形象,但是,不能仅仅理解为“面子”或者“五官”。当一个照相所承载的形象足以认定为何人形象所再现的时候,就应当认定这个肖像就是该人的肖像。当然如果不能判断是谁的肖像,当然不能认定侵害了谁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