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监管者,其职责在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监理单位需要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体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一旦发现设计或施工不符合法律法规,监理单位需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方案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进行监理,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达到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单位)应当依法招标,按照合同约定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管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履行职责,制定严格的监督检查体系,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做好工程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