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只有被告人供述且没有其他证据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而没有被告人供述,但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时,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满足定罪量刑的事实有证据支持,证据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并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分析
没有直接证据是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的。依据相关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然而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直接证据能定罪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拓展延伸
充分证据的重要性:定罪是否取决于证据的充足性?
定罪是否取决于证据的充足性,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充分的证据通常是定罪的基础。法庭需要确凿的证据来支持指控,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审判。然而,有时即使缺乏充分证据,法院仍可能做出定罪判决,这取决于其他因素,如证人证词的可信度、相关证据的合理解释等。此外,法律体系中的推定有时也会影响定罪的结果。因此,虽然充分证据对定罪至关重要,但它并非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官和陪审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定罪判处,必须重视证据的充分性和调查研究的严谨性,不轻信口供。只有在被告人供述并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有罪并处以刑罚。然而,即使缺乏直接证据,法院仍可能根据其他因素做出定罪判决,如证人证词的可信度和相关证据的合理解释等。因此,充分的证据虽然重要,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法官和陪审团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证人的询问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存在威胁、侮辱证人或不适当引导等情形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妨碍证人作证,或者在证人作证后以侮辱、诽谤、诬陷、恐吓、殴打等方式对证人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证据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司法保护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