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土地他项权证有效期
土地他项权证不是能办理几年的问题,而是你用土地使用权用于质押或其他用途等,质押银行给你贷款或其他用途期限多少年,那么银行就拥有你质押的土地使用权多少年。举个例子,我们做房贷,你贷25年,那么你的房产就被抵押给放贷银行25年,放贷银行拥有你的房产他项权25年,如果你提前还清贷款,从你还清的那时起,你就可以收回房产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是债权人或其他利益方对你的房产、地产拥有的他项权如追偿、拍卖等。
土地他项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