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需到县民政局下属婚姻登记处办理,提供相关证件和声明。复婚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办理手续与结婚相同。再婚需终止原婚姻关系,否则构成重婚。补结婚证可当天办理,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补发结婚证。
法律分析
一、领结婚证可以到镇里民政局吗
登记结婚,不应该是在县民政局,也不是乡镇民政所,而应该是你们县民政局下属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复婚和再婚有什么区别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经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提供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机关要进行审查,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发给复婚登记证,这时,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亡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会构成重婚。
三、补结婚证多久能出来
司法实践中,如果证件齐全的话,-般当天即可拿证。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领取结婚证应前往县民政局下属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复婚是指已离婚的夫妻重新确立婚姻关系,而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亡或离婚后与他人再次结婚。补办结婚证一般当天即可拿证,双方当事人可到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相关法规,婚姻登记机关将对申请进行查证并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