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过三年了,中间催要过,法院还能受理吗

2024-08-30 21:19:13

法律分析:欠条过了三年法院还能受理。

但是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超过三年的证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时间限制,人民法院依然会受理,但是权利人的权利不再受法院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

打的欠条到期不还怎样起诉

打的欠条到期不还按照如下步骤起诉即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圣捷法询提醒,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

欠条丢了,拍照的欠条有用吗

欠条丢了,拍照的欠条不一定有用。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比如转账记录、录音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