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的条件及程序:保外就医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包括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申请保外就医需提供书面申请及病情诊断,监狱或看守所进行核实调查并通报检察院。申请时需提供保证人并提交保证书,监狱或看守所进行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批。准予保外就医后发放决定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
1、罪犯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2、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需要就医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二、保外就医的程序
1、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病情诊断。
2、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核实调查居住地的影响,并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
3、罪犯需要申请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4、监狱、看守所进行审议公示或者公告,无异议的则报批。
5、准予监外执行的,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结语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适用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罪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外就医需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书面申请、病情诊断、保证人审查等步骤。最终,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将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顺利办理出监、出所手续。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罪犯得到必要的医疗照顾,同时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