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与赔偿规定

2024-08-30 21:18:26

工伤达不到等级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满后需治疗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一、工伤达不到等级都有哪些赔偿

1、工伤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付:

(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和工伤后经医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间,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间,单位应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法律上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没有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上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事故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没有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的,赔偿的费用要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可以按照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来确认具体的赔偿标准,若是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职工仍然享有一定的赔偿权益,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对于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同时,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将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需补缴费用并支付滞纳金。无论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的赔偿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标准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