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2024-08-30 21:18:26

去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当事人本人带着、、起诉书等材料,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第一、起诉书。起诉书需要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第二、准备相关证据。有孩子的,要准备孩子的明。有财产的,需要提交要求法院处理的财产清单并附相关证据,对方有过错的,需要提供对方过错类证据。

三、管辖问题。案件原则上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被告不在地,可以向被告的经常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外地。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而且超过一年的,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后,材料要准备一式三份,给法院和对方各一份,自留一份备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