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组的主旨是通过拟定破产重整计划对债务进行处理。债务处理包括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职工工资及福利、税款和普通债权。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多个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企业资格证明、负责人名单、职工情况、资产状况表、债权债务情况等。这一过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提供债权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和数额等。
法律分析
一、企业破产重组如何处置债务
1、企业破产重组的,要拟定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然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按破产重整计划对债务处理。
2、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要拟定以下债务的处理: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九条
二、申请破产提交的材料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结语
企业破产重组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制定详细的破产重整计划并对债务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债务处理包括对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欠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应支付的税款以及普通债权的处理。申请破产时,债务人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破产申请、企业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名单、企业财务情况报告等。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需提供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的性质和数额等材料。在进行企业破产重组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交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三节重整计划的执行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