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受伤骨折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分析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骨折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拓展延伸
幼儿园责任与赔偿:如何处理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骨折的情况?
当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骨折时,幼儿园的责任和赔偿问题需要妥善处理。首先,家长应立即通知幼儿园,并要求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其次,家长可以要求幼儿园提供医疗救助和紧急处理,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家长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在确定幼儿园存在过失或疏忽的情况下,家长可以向幼儿园提出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疼痛抚慰等。若幼儿园拒绝赔偿或赔偿不合理,家长可以考虑起诉或寻求法律救济。最重要的是,保护孩子的权益和安全,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关怀。
结语
保护孩子的权益和安全,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关怀,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家长在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骨折时,应及时采取行动,与幼儿园沟通并了解事故经过和证据。同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若幼儿园存在过失或疏忽,家长有权向幼儿园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疼痛抚慰等。如遇拒赔或赔偿不合理,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救济。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孩子们的权益得到维护,为他们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