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单位必须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如果不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2、如果劳动合同给你了,你自己丢失,责任由你自己承担,你可以尝试与单位协商。3、劳动合同是否无效要看具体内容,即使劳动合同的内容无效,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适用相关法律规定。4、未给你劳动合同若未对你造成损害,暂时未有相关赔偿,也不能以此作为辞职理由。5、如果单位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克扣工资、无不交社保等违法情节,则没有可追讨赔偿的理由。如果有,除未到合同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外,工作1年的经济补偿金是1个月。如果是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加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