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讨薪和补偿?
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有工会的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没有工会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调解或劳动仲裁解决纠纷。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违法辞退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法律分析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讨薪?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想要讨薪建议首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只要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先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或者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另外,如公司无正当理由非法辞退的,可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想要讨薪首先需要收集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工资流水、工牌等等然后与单位协商解决,若是单位不肯协商的,有工会的可以到工会去投诉,没有工会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结语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讨薪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寻求工会或劳动部门的支持,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非法辞退劳动者都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劳动者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流水、工牌等,以便在维护自己权益时提供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