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债的转移构成要件

2024-08-30 21:14:15

1、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2、债务转让的构成要件:

(1)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一、合同之债转移的种类

1、债权让与。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

2、债务承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或债务由第三人予以承受,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发生债转移的原因,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三种:

1.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债的转移需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可以,因此,依合意发生的债的转移为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2.法律的直接规定。因法律的直接规定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转移,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

3.法院的裁决。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此种原因发生的债的移转为裁判上的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