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176小时,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天、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相应补偿,包括150%、200%和300%的工资报酬。劳动仲裁可以通过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证明工作时间,劳动者需承担证明责任。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关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多长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176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怎样补偿
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标准: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仲裁怎么证明工作时间
劳动仲裁工作时间可以用以下材料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工作聊天记录或者其它材料等。劳动时间的证明责任由劳动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176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标准为: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仲裁工作时间可以通过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劳动时间的证明责任由劳动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