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减免条件:1)负责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能力承担大部分费用;2)支付方因犯罪被监禁,无力支付抚养费;3)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新配偶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法律分析
下列情形可以减免抚养费:
1、负有给付孩子抚养费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能力负担孩子的生活所需的大部分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免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犯罪而被收监、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免给付。
3、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再婚的配偶愿意承担继子女生活的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分,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
拓展延伸
抚养费豁免的条件及适用范围
抚养费豁免的条件及适用范围取决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可能导致抚养费的豁免:父母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决定不支付抚养费;子女已经成年或已经独立,不再需要抚养;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子女,无需支付额外费用;父母之一丧失赡养能力,无法支付抚养费;子女被收养或被转交给其他监护人。然而,具体的豁免条件和适用范围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详尽的信息。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减免。如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无力支付抚养费,或再婚的配偶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等。但具体的豁免条件和适用范围因地区和法律而异。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