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单位与子公司的区别及特点。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体系,拥有独立经济自主权和银行账户,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子公司是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独立核算单位则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法律分析
可以,只要子公司符合独立核算的特点,就能证明属于独立核算的性质。独立核算是指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体系,全面地记录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独立核算单位,它拥有一定数额的资金,有独立经济的自主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进行全面的会计核算;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结语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是公司内部核算的两种不同方式。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体系,拥有独立经济自主权和银行账户,能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并计算盈亏。而非独立核算单位则将业务资料报送上级单位进行核算,不具备独立计算盈亏的能力。子公司是指被另一公司拥有股份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特点。通过对子公司的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特点进行分析,可以证明子公司是否符合独立核算的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