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辞退怎么处理

2024-08-30 21:07:58

这篇文章介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哺乳期辞退的规定以及劳动纠纷解决方式。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并照常支付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纠纷。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辞退怎么处理?

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2、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

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

3、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劳动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纠纷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女职工在特殊时期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必须续签,也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相关的法律,要给予女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哺乳期女职工享有特殊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并照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劳动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仲裁或通过诉讼解决劳动纠纷。在孕期、哺乳期和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违反相关法律,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