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取保候审以后,一定要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

2024-08-30 21:07:39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暂时免除其刑罚的强制方法。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形式变相剥夺其人身自由。同时,对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获得暂时的免除刑罚,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权,同时也能更好地推进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二节取保候审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一百零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