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七种工伤的法定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意外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或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事故伤害,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法律分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者工伤如何认定及赔偿标准?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及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先,对于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内发生;2)与工作有因果关系;3)导致劳动者身体损害或职业病。认定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应的赔偿。赔偿标准包括:1)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2)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计算;3)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计算;4)死亡赔偿金,根据遗属关系和工资计算。具体的认定和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险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结语
工伤的认定及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七种法定情形。劳动者需满足工作时间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导致身体损害或职业病等条件。认定后,可享受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等赔偿。具体标准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险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