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证明标准是什么

2024-08-30 21:00:46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2.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3.保密性: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