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下列原则予以划分:
1、自愿原则,即当事人协议一致分割的,依照协议;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6、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一、第二次上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第二次上诉离婚的,法院对于财产分割需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情况确定,每个案件法院的判决情况都是不同的。但是不论什么案件,法院都会遵循以下原则判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财产分割最新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第二次上诉离婚法院对于财产分割怎么判决
第二次上诉离婚的,法院对于财产分割需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情况确定,每个案件法院的判决情况都是不同的。但是不论什么案件,法院都会遵循以下原则判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