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工业用地用途需要哪些材料?

2024-08-30 21:00:22

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审批需要经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并提交变更使用用途申请书,经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方可正式改变土地用途。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需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法律分析

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必须要经过当地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后,才能向人民政府提交变更使用用途申请书,经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才能正式改变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审批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首先,必须获得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才能向人民政府提交变更使用用途申请书。然后,经过人民政府的审批批准后,方可正式改变土地用途。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还需要先获得相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所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