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按以下原则分割:协商决定、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离婚时应尊重女性权利。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财产分割,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因妇女收入较少而减少她们应得的份额。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她们的权益。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