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割及夫妻共有权:根据《民法典》第303条,婚前已登记的房屋归购房人个人财产;婚后登记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人婚前全款购房应视为个人财产,产权登记是对婚前财产的确认。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赠与,转化为共同财产。夫妻可通过房屋析产登记增加共有权人。拆迁赔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临时结婚在拆迁通知后不计入人头,但正当时间内迁入可分得赔偿款。
法律分析
严格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03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注意,如果购房人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共有)名下,我认为可以视为赠与,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其实国家有政策在拆迁通知之后临时结婚是不能计入人头的,这有牟取不当利益的嫌疑,但是正当的时间内一方户口迁入是可以分得一份赔偿款的,得到的赔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将来离婚也是可以分割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303条规定,对于房屋分割,根据婚前是否进行了产权登记来划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婚后完成产权登记的房屋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人在婚前已经完成了购房义务,产权登记是对其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若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可视为赠与,转化为共同财产。此外,在房屋夫妻析产登记方面,需办理公证、财税手续,并到国土房管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最后,根据国家政策,拆迁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