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下应当解散。解散过程需要约45个工作日,包括媒体登报、成立清算组、注销税务证和工商注销营业执照等。解散时需进行清算,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其他债务。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投资人应以个人其他财产清偿。
法律分析
一、独资企业的哪些情况下应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公司解散要多久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需要大概45个工作日,其次还要在媒体上登报两次,然后要成立清算组,必须先注销税务证,最后到工商注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需要进行清算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风险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结语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散个人独资企业通常需要约45个工作日,包括媒体公告两次、成立清算组、注销税务证和工商注销营业执照等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解散后原投资人仍需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偿还责任,但若债权人在五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则该责任消失。在清偿债务时,应优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次是税款,最后是其他债务。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投资人应以个人其他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